查看: 1846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R2没游戏经验的必看-游戏内注意事项----------BY星云左骑

[复制链接]

0

主题

0

好友

0

积分

[超级斑竹]殷海萨

T4C二等通信兵

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Rank: 8

UID
27
帖子
438
精华
2
积分
0 点
注册时间
2007-12-27
在线时间
63 小时

血盟元老 社会主义的螺丝钉 灌水先锋
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08-1-2 11:17:11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星云左骑  转青岛之家

1.盟主职业必须为骑士

2.骑士的血虽然多,但是防御没有想象那么高,特别——当你用双手剑的时候

3.对于骑士,PK时锯齿护腕比力量护腕更好用。

4.PK杀掉一个人掉3000荣誉,0以下就会红(攻城战除外)

5.打架时候请先输入/强制攻击,那样就不用按Ctrl

6.顶不住了请马上飞掉,掉装备是最不好的事情,相反没有人会怪你丢下战友

7.中了麻痹是不能飞的,这时请先使用解毒药水再飞,解毒和回城随时要有,随时要放在快捷栏

8.可以买很多信纸放在背包占空间,降低掉落背包中其他物品的几率

9.哥布林金属套装以及浪人武器不能卖,存仓库吧,也许有一天当你掉了装备,会用得上的

10.武器安定为+3,防具安定为+1,没有备用装备以前不要冲破安定值

11.武器防具破安定时提升的性能非常高。

12.PK时请善用蜘蛛魔杖降低对手移动速度,否则你会发现非常难杀掉他

13.游侠要成群才有威力,几支游侠同时打一个。

14.精灵则可用闪电魔杖连发作为PK时主要的攻击手段(不一定要冲上去砍),因此请其他职业也注意,有了闪电魔杖请保留下来,支援给精灵。

15.闪避戒指是游侠最重要的装备之一,30级以后各盟的游侠都集中到烈焰塔4,把地方占下来,那里是唯一的出闪避戒指的地方。

16.平常的攻城申请书8000一张,攻城前16w一张,所以请提前购买

17.攻城时能打守护塔以及封印石的只有盟主

18.攻城战,战争时间结束时的占领盟取得城堡支配权;根据地,连续占领时间最长(中间不能断,不会把几次占领的时间加起来)的盟获得支配权(结束时的占领盟,其占领时间x2计算),也就是说连续保持所有权80分钟,则可100%确保根据地的所有权)

19.若几个盟主同时打守护塔或者封印石,则给与其伤害最高的盟主取得根据地所有权,

20.城堡或根据地所有权变更时,其他盟的成员会被传送出去(包括同盟)

21.游侠可以用火枪也可以用弓,有人问“火枪子弹哪儿买”?其实火枪也适用箭的……

毒箭的制作方法:去流浪者镇买毒药,然后找NPC制作

22.各种野外BOSS刷新间隔是1小时05分,是服务器开机时开始的,譬如服务器开机是14:00,那么15:05必定会刷一只。即使你15:00才杀掉它,它一样会在15:05刷新。

23.打出各种宝石请不要卖商店,合成首饰有用,初期比较重要的是增加负重的巨人之戒,按J合成。合成戒指的重要材料“水晶”从帝王墓穴南方海边的蛇魔女那里出。

24在9级的时候回城杂物都卖掉,然后买15灌绿水,如果练的比较慢的可以买20灌,接着全部买红!
因为村庄里的红水一灌是5元,外面一灌是25元

25 9级0%的时候就该注意了,这时就要去找一只怪,叫做‘监视者’。目的是要打一个东西叫‘水晶球’

26.R2这个游戏中,你不可能打出丢商店的“杂物”,除了什么兽人斧之类的垃圾装备可以直接丢商店外,其他打出来都是合成东西用的材料

古铜钱,去艾斯本传送后面的找古物商人换。

宝箱,找艾斯本广场传送左边一点的一个NPC开(开一次1000元,但是绝对值得开),如果你开出了8攻击的魔杖自己又不用那就给兄弟们吧

27.顺便再讲一下集中各种重要物品的合理爆点吧

武卷:极乐之巢的极乐鸟,帝王墓穴南方海边的蛇魔女

防卷:半鱼人栖息地的半鱼人,兽人

碎铁链:帝王墓穴南方海边的蛇魔女,黑龙沼泽4沼泽蜥蜴人士兵

食人魔之血:极乐之巢西南的食人魔士兵

银矿石:烈焰塔1的火焰骸骨弓箭手,帝王墓穴3的嗜魂的食尸鬼

水晶:帝王墓穴南方海边的蛇魔女

闪避戒指(增加闪避):烈焰塔4的泰坦兽人大将

+0警卫戒指(-1防御,但可以用防卷强化):杀警卫

闪耀项链(增加20血上限):帝王墓穴南方海边的蛇魔女

守护腰带:亡者之地BOSS双足飞龙

黄铜腰带:亡者之地骸骨战士,混浊圣殿骸骨弓箭手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Archiver|手机版|无限天堂 ( 黔ICP备18002592号-1 )

GMT+8, 2024-4-29 13:37 , Processed in 1.417221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2.5 Licensed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Design by Singcere.Net

回顶部